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之
2025年清远市佛冈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根据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之2025年清远市佛冈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由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2025〕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等财政资金统筹解决,招标人为佛冈县土地开发储备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之2025年清远市佛冈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之2025年清远市佛冈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标单位:佛冈县土地开发储备局
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63-4886193
地址: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繁钊联系电话:020-37860762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招标监督机构: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投诉电话:0763-4271278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佛冈县
四、项目概况:2025年清远市佛冈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主要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分为17个主要治理区,共76个治理图斑,合计面积1378.54亩,修复方向为林地,采用“工程措施+生态植物体系+微生物协同修复”技术方案开展,通过地形地貌重塑、土壤修复、植被重建、道路灌溉排水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根据地形地貌进行乔、灌、草植被恢复,建立雨水疏通系统,进行生态边坡加固与水土保持,最大限度恢复矿山土地基本功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质量标准:(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及整体通过验收确认。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及其他必需的配合服务、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保修工作,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239.2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159.88万元,勘察费20.80万元,设计费58.57万元)。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2.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专项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
(2.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3、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4、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或岩土工程或环境类或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同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应附由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近三个月(2025年4月至6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上述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以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3家单位(其中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组成联合体。
(2)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中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文件、招标控制价。
十、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法定媒体发布。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佛冈县土地开发储备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4886193
地址: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
招标人:佛冈县土地开发储备局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
附件一:
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 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之2025年清远市佛冈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工程编号 | GC4418212025025 |
招标公告 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7日 8时30分 | 招标公告 结束时间 | 2025年8月7日 10时00分 |
投标人提问 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7日 8时30分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2025年7月27日 17时30分 |
保证金到帐 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7日 10时00分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7日 10时00分 |
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7日 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上开标大厅 |
评标时间 | 2025年8月8日 9时30分 | 评标地点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佛冈分中心评标一 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