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2024年第37期PN2024-059宗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
重新拍卖出让公告
平国土公开出让〔2025〕018号
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平南县上渡街道迎宾大道原上渡街道财政所地段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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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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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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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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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出让总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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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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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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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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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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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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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202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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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上渡街道迎宾大道原上渡街道财政所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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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政府收回储备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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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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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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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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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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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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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宗地规划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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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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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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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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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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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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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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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控制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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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202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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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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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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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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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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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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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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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控制高度27米,地下建筑控制高度9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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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划条件按规划意见书执行。
三、出让方式
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按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的规定,设有底价,底价由平南县自然资源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竞买人范围及其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在平南县辖区范围内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该次出让活动。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二)竞买人需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五、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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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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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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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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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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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出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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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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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202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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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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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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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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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款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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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汇入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进账单到账为准)。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抵作成交价款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成交方式
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及报名相关模板,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平南)网站下载(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pnggzy/)。具体流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平南)首页→交易信息→土地矿产→土地交易→该地块拍卖出让公告→附件(竞买须知、地块信息及竞买报名资料)。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日17时00分(以银行进账单到账为准),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即转为定金。
(四)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可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2日17时30分,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五)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契税、办证费和土地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交。成交后竞得人向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待《成交确认书》生效后到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事宜。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起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2日。
(二)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9月3日10时30分。
(三)拍卖地点: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交易厅3(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交通运输局)。
(四)银行账户:
报名竞买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郊区信用社
户名: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7712010111979467
行号:402624400014
(五)咨询电话:
1.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股:0775-7867280。
2.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0775-7838126。
3.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0775-7827525。
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