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主战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及训练中心用房改造项目电子信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主战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及训练中心用房改造项目电子信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77页及清单第297项设备名称为“随身安全检查PAD”的打▲技术参数(规格)要求中“提供具备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佐证”,修改为“提供具备 CMA或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产品官方彩页、原厂正式技术规格书、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中的任一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2)招标文件第77页及清单第364项设备名称为“嫌疑人环境监测温湿度显示屏”的打▲技术参数(规格)要求中“提供具备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佐证”,修改为“提供具备 CMA或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产品官方彩页、原厂正式技术规格书、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中的任一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10-12 09:30:00”。
以上相应事项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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