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2N07880362L20252201
二、合同名称:平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GLZC2025-C3-300071-GXDH
四、项目名称:平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乐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平乐县南洲新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9997902256
供应商(乙方):平乐县三鑫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乐县平乐镇月城村
联系方式:1529580618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平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90497.74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平乐县人民检察院二年的执勤安保服务、维修、消防安检、清洁卫生服务、食堂服务等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平乐县人民检察院二年的执勤安保服务、维修、消防安检、清洁卫生服务、食堂服务等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且提供服务之日起2年。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590497.74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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