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昆明学院自主经营食堂引进餐饮团队管理项目(沁园二食堂)公开招标
项目地区 云南
1.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昆明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昆明学院自主经营食堂引进餐饮团队管理项目(沁园二食堂)”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学院自主经营食堂引进餐饮团队管理项目(沁园二食堂)
2.2项目编号:YNZT2025-107
2.3资金来源:食堂运行成本
2.4招标控制价:基本食堂餐饮团队服务费不超过基本食堂营业额的45%;特色风味食堂以评估价租金标准每年¥160124.00为底价,由投标人按上浮率报价,上缴有偿使用费。
2.5服务内容:针对昆明学院自主经营食堂(沁园二食堂)提供餐饮团队管理。
序号 食堂名称 项目地点 服务要求 报价说明
1 沁园二食堂 洋浦校区澄明苑沁园食堂一、二楼 1.服务范围:餐饮服务(师生早、中、晚餐)。
2.食堂类型:综合食堂(包含基本食堂和特色风味窗口)。
3.食堂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包含操作面积及就餐面积。 1.基本食堂餐饮团队服务费不超过基本食堂营业额的 45% ,由投标人报价。基本食堂严格执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基本食堂售餐窗口按长度不低于 21 米规划布局。
2.特色风味食堂以评估价租金标准每年160124.00元为底价,上缴有偿使用费,由投标人报价。特色风味食堂售餐窗口按长度不超过 41 米规划布局,设置 11 个窗口。
2.6食堂水、电、燃气按国家相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和办法据实收取,价格按照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由昆明学院后勤膳食科账户在营业款中代扣。
★2.7此项目分别执行基本食堂和特色风味窗口政策和规定,中标人同时负责基本食堂和特色风味窗口的经营管理,不允许转租、转包、分租、分包,并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做好成本和质价控制。
2.8食堂食品原材料由学校统一招标采购,并配置“食堂原材料供应链管理系统”进行采购管理。
2.9服务地点:昆明学院洋浦校区。
2.10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实行日常检查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评以及合同期满考核。每年合同期师生满意度测评必须达到80分以上,且综合考核达到80分以上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由招标人出具整改通知并给予一次整改机会,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作出赔偿。
(2)服务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应预先告知经营者。
2.11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昆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20项管理制度指导范本》等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针对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的所有规定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条件:①提供投标人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报表);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核准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7.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且处罚期限未满(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7.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造假贩假,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近三年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不良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8招标人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若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2: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付款方式:对公账户转账。
★4.2未按规定时间及报名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提交和开标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 机:13011866500
邮 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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