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VoC废气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QCLSS202504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vOC废气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VOC废气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VOC废气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voC废气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25 08:30到2025-04-29 17:30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 份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发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并电话告知
5.3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5-15 14:3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5-1514:30
开标地点:江苏连云港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VOC废气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2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大浦路20号;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投标最高限价:1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
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6参加招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
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
构参保 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10月至
2025年3 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
理程序》的通知”;苏信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
标投标 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
并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
资格。 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
的投标活动, 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
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
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