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HCAI-G2026-00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网络演练靶场实验实训室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一章 采购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七、履约保证金”中内容:
“(1)供应商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凭付款凭证及到款情况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指定账户信息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南京汉府支行
账 号:4301015819100701644
注:请在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字样。
(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经采购人核实存在货物质量问题或供应商违约情形,采购人有权在通知供应商后,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相应的补偿或赔偿款项。
(3)履约保证金退还流程: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且货物运行正常,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用户签字确认,核实无质量问题且供应商无违约情形后,采购人于确认完成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经用户核实无质量问题、供应商无违约情形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30%;免费质保期届满,经核实无遗留质量问题、供应商无违约情形的,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办理保证金退还相关手续遇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的,期限顺延。”
现更正为:
“1、供应商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凭付款凭证及到款情况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
(1)如采用转账形式,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指定账户信息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南京汉府支行
账 号:4301015819100701644
注:请在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字样。
(2)如采用保函形式,该保函需载明:见索即付;有效期为保函开具之日起至货物验收合格。
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自货物验收合格次日起,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用户签字确认,核实无质量问题且供应商无违约情形后,采购人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办理保证金退还相关手续遇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的,期限顺延。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无故不履约。如果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责任: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额的10%。”
3、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2履约保证金”中内容:
“(1)乙方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凭付款凭证及到款情况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指定账户信息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南京汉府支行
账 号:4301015819100701644
注:请在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字样。
(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经甲方核实存在货物质量问题或乙方违约情形,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相应的补偿或赔偿款项。
(3)履约保证金退还流程: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且货物运行正常,乙方可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用户签字确认,核实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无违约情形后,甲方于确认完成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经用户核实无质量问题、乙方无违约情形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30%;免费质保期届满,经核实无遗留质量问题、乙方无违约情形的,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办理保证金退还相关手续遇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的,期限顺延。”
现更正为:
(1)乙方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凭付款凭证及到款情况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
如采用转账形式,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指定账户信息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南京汉府支行
账 号:4301015819100701644
注:请在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字样。
如采用保函形式,该保函需载明:见索即付;有效期为保函开具之日起至货物验收合格。
(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自货物验收合格次日起,乙方可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用户签字确认,核实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无违约情形后,甲方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办理保证金退还相关手续遇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的,期限顺延。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无故不履约。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责任: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额的10%。
更正日期:2026-11-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64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
联系人:孙莹、郑吉玉
联系电话:025-86606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莹、郑吉玉
电话:025-8660669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