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中医医院提标扩能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剑阁县中医医院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剑发发改【2022】301号 | ||||
建设地点 | 广元市剑阁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估算投资额:总投资6300万元.(本次计划532万元) 。计划工期:18个月。 工程规模:医院住院大楼改造15000平方米,搭建智慧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和急诊急救联动平台,新建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信息系统,智慧门诊,智慧病房,互联网医院,5G+远程医疗,远程心电,设备购置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32.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监理,施工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9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2.9;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5-13 00:00至2025-05-15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5-13 00:00至2025-05-15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房屋建筑类类似项目个人业绩。 3.本项目拟配备人员,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至少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 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工程中标人支付)。 (注:a、申请人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从业人员专用章、《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从业资格截图、职称以及最近连续缴纳的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 B、申请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代理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和在省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严禁提供虚假业绩。 C、比选申请人将代理实施方案及以上相关资料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比选人邮箱2543004229@qq.com审核,未按比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将视为无效参选,定标方式为评审后确定。 | ||||||
联系人 | 廖先生 | 联系电话 | 182839333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