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挂牌出让公告
北自然资告字〔2026〕363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34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流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北政发〔2023〕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委托我局具体办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有关手续,经北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将位于六靖镇六靖村里冲组1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北流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地块 范围 | 总面积 (㎡) | 规划指标要求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土地开发程度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 牌 起始价 (万元) | 挂牌增价幅度(万元) |
BJ﹝2025﹞30号地块 | 北流市六靖镇六靖村里冲组 | 见用地界址图 | 3564.64 | 总用地面积3564.64㎡,其中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935.14㎡,2地块建设用地面积2401.32㎡,3地块建设用地面积228.18㎡;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且≤65%;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6〕72号文。 | 工业用地 | 50年 | 现状供地 | 98 | 98 | 2 |
其他条件:
(一)BJ〔2025〕30号地块按现状出让,出让方在出让前,应当处理好土地的产权,地块内所有房屋及建筑物拆迁补偿安置、地上附着物补偿、回建地(或回建房)安置等问题,出让地块内外“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等建设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严格按照北自然资规条〔2026〕72号文的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BJ〔2025〕30号地块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入市后按照《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流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北政发〔2024〕3号)中的《北流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缴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收取。北流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配套政策文件>
(三)入市后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相关税费按规定由竞得者自行到相关部门缴纳。
(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按规定享有转让、租赁、作价入股、抵押等权利。
(五)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上照明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通信光缆及高压线路等线路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入市后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到有关部门办理。
(七)该地块严格按照北自然资规条〔2026〕72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八)项目用地若需办理林地用地手续的,由受让人自行联系林业主管部门办理,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九)项目用地涉及耕地占用税的由受让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费用自行承担。
(十)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5%,建筑面积占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30%,不得分割转让。
(十一)该地块二调非建设用地的,入市后按照《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流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北政发〔2024〕3号)中的《北流市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的意见》(试行)文件规定收取土地复垦费。北流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配套政策文件>
(十二)涉及规划需要拆除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拆除,补偿款按房屋评估价格由竞得人协商支付。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开发期限:成交后1年内开工建设,开发期限为3年。
四、移交土地时间:在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土地。
五、出让方式
(一)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玉林)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链接])进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买不接受申请人受委托出价,竞买申请人只能代表自己出价竞买本地块。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报价和竞价。申请人必须已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参与网上挂牌竞买活动。
(二)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出让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每次报价,加价幅度是挂牌增价幅度的整倍数,可多次报价。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8日。
(二)报名时间:2026年11月9日至2026年11月16日16时30 分。
(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6时30分。
(四)报名资格确认时间:2026年11月16日16时30 分前。
(五)挂牌时间:2026年11月9日9时至2026年11月18日10时。
(六)报价时间:挂牌期间(竞买人获取竞买资格后方可报价)。
(七)挂牌出让文件获取途径。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意向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直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浏览和下载出让文件及办理有关网上交易数字证书等资料。注: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玉林) 竞买人用户手册》,竞买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八)申请竞买方式和程序。
本次挂牌采取网上报名与报价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相关地块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交易平台系统将核准其竞买资格,并生成《网上挂牌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方可参与交易平台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
数字证书办理事项由竞买申请人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驻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办事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凭证书登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玉林)参与网上报名竞价。
七、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挂牌交易成交后,竞得人5个工作日内与原集体经济组织、北流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与原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北流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西埌镇人民政府,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八、付款时间:
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
若竞得人逾期未缴清土地价款的,视为违约,违约的没收履约定金。
九、缴纳交易服务费:
竞得人须按《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北流市国土资源有形市场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北发改收费〔2025〕4号)的要求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服务费。挂牌出让服务费由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其违约,竞得结果无效: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二)在本次挂牌活动中,竞买人有违法、违规及违约行为的,将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并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竞买保证金缴入(转入)如下账户:
户 名:北流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60000025523500013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和土地出让价款,剩余的土地价款到北流市自然资源局缴交。
十二、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请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驻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400-0771-110 联系人:黄女士 杨女士
十三、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北流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北流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联系地址:北流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一路0290号)联系电话:0775-6337020、6331229 联系人:李先生、严先生。
十四、查询网址: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链接])、网上交易系统([链接])等。。
十五、本次挂牌拍卖其他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北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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