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其他要求第3条“3、省外进赣的监理企业应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人员均须为进赣备案人员,开标时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进赣信息及拟派人员进赣信息”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变更为“3、外埠来赣监理单位应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提供投标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在江西住建云系统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