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姚市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丈亭镇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以甬农复〔2025〕18号和余姚市农业农村局、余姚市财政局以余农〔2025〕1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85%及自筹15%,项目法人为余姚市丈亭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余姚市丈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丈亭镇,涉及龙丰村、龙南村、渔溪村、汇头村、汇龙村、丈亭村、凤东村、梅溪村、胡界村九个行政村,建设面积共2058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沟渠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修建进水渠长8620m,修建排水沟长1250m,修建田间道路长1030m(其中田间道路硬化长730m),土地细作平整533.5亩,新建机坡110处等,提水泵站11座等其它零星工程等。本工程属V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包括龙丰村、龙南村、渔溪村、汇头村、汇龙村、丈亭村、凤东村、梅溪村、胡界村九个行政村的沟渠路、土地细作平整、机坡和提水泵站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相应概算投资约729.27万元,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本次招标建安费用:6438672元。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含图纸)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EF%BC%89%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E6%9C%A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投标人须缴纳系统使用费70元。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23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EF%BC%89%E3%80%82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市丈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余姚市丈亭镇人民路8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4-62990128
招标代理: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冶山路468号万成大厦22楼
联系人:於工
联系电话:0574-62835509
监管部门: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