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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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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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标项1: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由基本开户银行或一般账户开户行等其他对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期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期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附后,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查询时间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均可。(格式附后,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进行查询,并把查询结果放入归档资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路径: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标项2: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由基本开户银行或一般账户开户行等其他对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期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期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附后,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查询时间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均可。(格式附后,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进行查询,并把查询结果放入归档资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路径: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标项3: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由基本开户银行或一般账户开户行等其他对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期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期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附后,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查询时间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均可。(格式附后,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进行查询,并把查询结果放入归档资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路径: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标项1: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2.1 A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
2.2 B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同时须提供养殖场或屠宰场出具的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3 C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C包预留100%比例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项目各标包采购标的行业划型标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声明函格式附后,行业划型标准详见“序号四”)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并参考《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其中A包的采购标的属于工业;B包的采购标的属于农、林、牧、渔业;C包的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项2: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2.1 A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
2.2 B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同时须提供养殖场或屠宰场出具的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3 C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C包预留100%比例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项目各标包采购标的行业划型标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声明函格式附后,行业划型标准详见“序号四”)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并参考《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其中A包的采购标的属于工业;B包的采购标的属于农、林、牧、渔业;C包的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项3: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2.1 A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
2.2 B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同时须提供养殖场或屠宰场出具的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3 C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C包预留100%比例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项目各标包采购标的行业划型标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声明函格式附后,行业划型标准详见“序号四”)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并参考《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其中A包的采购标的属于工业;B包的采购标的属于农、林、牧、渔业;C包的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1. 采购人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