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市立院区悬吊、颈腰椎牵引装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招标编号:2026-SPH-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一、招标条件本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市立院区悬吊、颈 腰椎牵引装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8万 元(悬吊(单挂式),5台,1.2万/台;颈腰椎牵引装置,1套,3.8万元/套),招标人为泰 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项目编号:2026-SPH-3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 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市立院区悬吊、颈腰椎牵引装置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控制价:9.8万元(悬吊(单挂式),5台,1.2万/台;颈腰椎牵引装置,1套,3.8万元/套)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市立院区悬吊、颈腰椎牵引装置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市立院区悬吊、 颈腰椎牵引装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许可。供应商为代理商 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 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②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 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0日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26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将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一套,发送至邮箱,邮件中需写明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及未报名但 已获取标书的,报名均无效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08时30分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30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泰安市七、其他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czxm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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