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干线航道护岸技术状况评价及竣工前养护检查指导意见研究HD-PJ-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干线航道护岸技术状况评价及竣工前养护检查指导意见研究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HD-PJ-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无锡市干线航道权属护岸技术状况评价和江苏省航道工程竣工前养护检查工作指导意见两部分。
1、无锡市干线航道权属护岸技术状况评价工作
根据《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320-2021)要求:“航道整治建筑物技术状况评价应一个水文年进行一次。”拟开展无锡市干线航道权属护岸检查与技术状况评价工作。
2、江苏省航道工程竣工前养护检查工作指导意见
开展竣工验收前养护检查既是工程质量的“最终防线”,也是权责交接的“分水岭”。在开展航道工程竣工前养护检查前,有必要先期制定工作指导意见,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统一检查标准,规范工作流程,通过系统化、标准化的检查机制,有效减少纠纷,实现工程从建设期到运营期的无缝衔接。
2.2服务范围
工作内容主要为对无锡市辖区范围内约200公里的省干线航道开展权属护岸技术状况评价工作,包括巡视检查、变形沉降观测和技术状况分析评价,其中巡视检查重点针对护岸整体稳定性、构件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外观检查,现场工作完成之后编制形成《无锡市干线航道权属护岸养护综合检测及评价检测报告》。同时,开展竣工验收前养护检查的研究工作,最终起草制定《江苏省航道工程竣工前养护检查工作指导意见》。
2.3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江苏省航道工程竣工前养护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经甲方确认通过止(具体起算时间以合同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③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
(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1.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 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水运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或水运类研究咨询项目。
2.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2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水运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或水运类研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a.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评分(即商务及技术部分、投标价得分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128号
联系人:邹刚涛
电话:0510-82816067
招标代理: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803室
电话:0510-83707889
联系人:徐日友
邮箱:3428045458@qq.com
8.其他: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23:59。
8.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 10 时30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第7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5本项目如有补遗书(或通知)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