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凤自然资出告字[2025]1号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面积 (㎡)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商业 比例 | |||||||
凤2025-1 | 凤凰城街道北山村 | 6883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2.7<R<2.9 | ≤20 | ≥35 | 1:59.8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2736 | 550 |
凤2025-2 | 凤城市凤山街道大梨树村 | 8813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R≤1.1 | <40 | ≥28 | 1:47.9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529 | 110 |
凤2025-3 | 草河街道保卫村 | 6929 | 工业用地 | R≥0.8 | ≥40 | / | / | 50 | 189 | 50 |
凤2025-4 | 凤城市弟兄山镇张家沟社区 | 5928 | 三类工业 | R≥0.8 | ≥40 | / | / | 50 | 111.15 | 30 |
凤2025-5 | 凤城市弟兄山镇张家沟社区 | 36654 | 三类工业 | R≥0.8 | ≥40 | / | / | 50 | 687.2625 | 150 |
凤2025-6 | 凤城市弟兄山镇张家沟社区 | 17351 | 三类工业 | R≥0.8 | ≥40 | / | / | 50 | 325.33125 | 70 |
凤2025-7 | 凤城市凤山街道朝鲜族村 | 5700 | 供燃气用地 | 0.05≤R≤0.15 | ≤20 | / | / | 50 | 681 | 150 |
注: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各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五、首次参与网上交易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辽宁通联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国桢路红房新区20-1号,电话:04152373139、2373136、2373137)办理数字证书,然后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室(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进行数字证书备案,备案后请登陆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按系统程序步骤操作提交申请。
六、已备案完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2025年5月8日10时至2025年6月9日16时通过互联网自行登陆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认购《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16时(以银行反馈确认时间为准)。
七、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子帐号,确认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网挂系统将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 2025年5月28日10时至2025年6月11日10时,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室(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开标室(一)106会议室。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1小时,竞买人须自行携带保证金交款收据(复印件)、企业公章(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小印鉴)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备竞价,并确认最终竞得人。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凤城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室
联 系 人:刘馨晖/赵纯电话: 0415-6801676
联系地址:凤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罗晓春电话:0415-6813233
开户单位:凤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丹东银行凤城支行
帐号:030011000090580
凤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