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ZJ1010405 |
|---|---|
| 项目名称 |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灵蓉街188号创新大厦1幢301室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温州市 |
| 挂牌价格 | 8,874,426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6-10-20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5600012019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受让方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4、标的在权属转移或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应当承担的主体各自承担。5、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7、转让方结清房屋过户日前的水、电、及物管费用(如有),并于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当天交付该房屋全部钥匙(视为房屋交付完毕)。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包括物业维修基金等)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8、受让方承诺自房屋权属登记过户到其名下,投入实质性经营10年内,未经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不得转让该房屋权属给他人。9、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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