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智慧供血窗口改造(智能血液存取系统优化升级)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智慧供血窗口改造(智能血液存取系统优化升级)采购项目 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97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红十字血液
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智慧供血窗口改造(智能血液存取系统优化升级)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 智慧供血窗口改造(智能血液存取系统优化升级)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01 智慧供血窗口改造(智能血液存取系统优化升级):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度财务报告,
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1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其它:
1.法定代表人参与的,应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前3个月内任一月社保证明;由授权人参与的,应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一月社保
证明;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5-05-28 09:00到2025-06-05 17:0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