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至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公路遴选经营主体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251110-058420-3
招标编号:GZ2511055-SZZJQW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肃州至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公路遴选经营主体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酒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经营主体遴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肃州至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公路起于酒泉市肃州区总寨镇三奇堡村,止于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基地,全长243公里为一级公路技术标准。
非军事区段162公里(鼎新黑河大桥东岸桥头至肃州),天仓连接线8.6公里。其中鼎新至东坝49公里及天仓连接线为开放式,其余113公里为封闭式路段,已于2019年3月建成通车。
军事区段全长73公里(顺接非军事区段主线鼎新黑河大桥东岸桥头,途径新树里、大树里、小树里,终点位于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于2025年10月25日全线通车。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JQ-SBWXFSZX,具体内容如下:
2.2.1经营权价格:经营权价格约为413788.00万元,其中(①非军事区段170km工程经营权268288.00万元;②金塔北至鼎新段49km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总投资约为89500.00万元(依实际批复文件为准);③军事区段73km工程投资约为56000.00万元。
2.2.2招标范围:
⑴确定一家经营主体,承担肃州至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公路项目的经营工作,包括通行费征收、债务偿还、运营管理、公路养护、安全管理等。
⑵承担金塔北至鼎新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建设。
2.2.3经营期限:
自授权经营协议签订次日后起计,暂定30年,最终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2023和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
3.1.4投标人2024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经营权价格的35%,约145000.00万元;(以2024年末净资产数值为准)。
3.1.5投标人融资能力不低于经营权价格的80%,约330000.00万元(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金融机构贷款意向书”等一项或多项累加确定)
3.1.6投标人须提供:
⑴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经验,且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不少于600000.00万元。
⑵投标人至少正在进行或已完成过的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运营管理且里程长度合计不少于150公里。
3.1.7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无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3.1.8酒泉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联合成员或项目公司股东。
3.2投标人应当对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采取商业贿赂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
3.3联合体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请投标人于2025年11月24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 小时,n≥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 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68993615@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6.2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s://***/OpenTender/login%EF%BC%89%E8%BF%9B%E8%A1%8C%EF%BC%8C%E8%AF%B7%E6%8A%95%E6%A0%87%E4%BA%BA%E5%9C%A8%EF%BC%88%E5%BC%80%E6%A0%87%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7%99%BB%E5%BD%95%E7%B3%BB%E7%BB%9F%EF%BC%8C%E4%B8%8B%E8%BD%BD%E2%80%9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9B%BA%E5%8C%96%E5%B7%A5%E5%85%B7%E2%80%9D%E3%80%81%E2%80%9C%E7%BD%91%E4%B8%8A%E5%BC%80%E8%AF%84%E6%A0%87%E7%B3%BB%E7%BB%9F%E4%BD%BF%E7%94%A8%E5%B8%AE%E5%8A%A9%E2%80%9D%E5%92%8C%E2%80%9C%E5%9B%BA%E5%8C%96%E5%90%8E%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2%80%9D%EF%BC%8C%E5%B9%B6%E6%8C%89%E7%85%A7%E2%80%9C%E7%BD%91%E4%B8%8A%E5%BC%80%E8%AF%84%E6%A0%87%E7%B3%BB%E7%BB%9F%E4%BD%BF%E7%94%A8%E5%B8%AE%E5%8A%A9%E2%80%9D%E6%9D%A5%E5%9B%BA%E5%8C%96%E6%82%A8%E7%9A%8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5%AE%8C%E6%88%90%E7%BD%91%E4%B8%8A%E6%8A%95%E6%A0%87 (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网络开标直播二厅第四坐席(线上开标),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开标系统网址:https://***/OpenTender/login%3Cp%3E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138********9790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韩雅娟、赵丽霞、田文君
电 话:136********2730、17352101220
邮 箱:568993615@qq.com
监督部门: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45号(交通大厦)
电 话:199********3031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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