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区域 |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 | ||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邹寺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邹寺后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国强 |
| 项目周期 | 10天 |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13860元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口东镇邹寺后村村北坑塘西侧安装防护护栏项目 | ||
| 挂牌价格 | 1386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1、本次招标面向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其他描述 | 一、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工期、质量要求和建设地点(一)招标范围与工程规模:在村北坑塘西侧,道路东侧安装防护栏33米。(二)项目概况:坑塘边长度33米,立柱120*120,厚2.5的方管,护栏60*80,厚2.5的方管,立杆净空170,表面木纹颜色拂碳油漆。3米一个螺旋桩。。(三)计划工期:10天(四)建设地点:口东镇邹寺后村村北坑塘西侧道路东侧。(五)有意者可到现场查看。二、质量要求及验收(一)质量要求:1.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施工方负责提供,所用材料必须是优质品,工程施工必须高标准严要求,严禁偷工减料,严禁使用材料不合格。(二)质量验收:工程完工后,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验收。三、其他相关事项(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二)工程完工,经招标方组织监事会验收,确认全部工程符合质量要求后,招标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中标方开具正式工程款税票,税款由中标方负担。(三)招标方不提供水源、电源、土源,水源、电源、及土源均由施工方自行解决。(四)施工中破坏地下管网等其他设施,由施工方负责。(五)修建期间坑塘周边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负责清运出村。(六)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纠纷等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村无关。(七)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由中标方负担。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