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仁城·澜峰项目(BQ32-01地块)精装房(一标段)装饰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11-511504-04-01-155975】FGQB-02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发展仁城置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宜宾发展仁城置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11-511504-04-01-155975】FGQB-028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组织招标 (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仁城·澜峰项目(BQ32-01地块)精装房(一标段)装饰工程2.2建设地点: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宜宾站站前广场区域2.3建设规模:仁城·澜峰项目(BQ32-01地块),位于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宜宾站站前广场区域,北临南三路,南临南四路,西临南丝绸路,东临站前二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5243㎡,总建筑面积约89408.27㎡,地上面积约70552.17㎡,地下室面积约18856.1㎡,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包含住宅楼、幼儿园、沿街商业、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多种业态。本次招标为BQ32-01地块的11#和12#住宅楼整栋精装房及参观通道装饰工程,精装房共有168套,建筑面积约25032㎡。监理服务期限:窗体顶端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2.5计划工期:27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2.7招标施工范围及内容2.7.1招标施工范围:本次招标施工范围为BQ32-01地块的11#和12#整栋住宅精装房装饰工程(含参观通道),其中,137㎡户型84套,161㎡户型84套,具体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2.7.2招标施工内容:2.7.2.1精装房(一标段)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包含室内装饰、强弱电安装(含灯具、开关、插座等)、给排水安装(含洁具、花洒、龙头、台盆、洗菜盆等)、有水房间防水工程、中央空调(含控制系统)、地暖(含控制系统)、厨房柜体(地柜、吊柜)、油烟机、灶具、热水器(地暖锅炉)、天然气表后管道预埋等工程内容;2.7.2.2参观通道装饰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包含墙面、地面及天棚装饰、装饰门(含防火门)、强电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普通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安装及管线敷设等)、弱电安装(仅含光纤入户,不含设备安装)及消防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消防水管及消防箱安装,应急照明、消防报警及防火门监控、余压系统等管线敷设,风口安装,不含消防报警设备及应急照明灯具安装)等工程内容;2.7.2.3精装房(一标段)及参观通道装饰工程施工、开荒保洁、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服务配合等。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 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施工合同金额在3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和仓库)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注:(1)类似业绩应附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2)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2)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6)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个成员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7)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为同一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07 00:00 至 2025-08-12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8-27 09:00。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