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厅2026年“海南鲜品”品牌工作计划,我厅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官方商城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与运营项目工作,现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官方商城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与运营项目。
二、实施时间:2026年-2027年(具体以我厅通知为准)。
三、项目内容及采购需求
(一)实施周期:2026年11月—2027年5月,覆盖双11、年货节、早春鲜果季、荔枝上市季等电商重点销售节点。
(二)活动场次:共计开展7场产地溯源直播活动,部分场次实现海南产地、省外线下体验店双场景同步开播。
(三)实施模式:遴选专业服务机构承接全流程配套服务;全部直播货品由企业统一供给,产品筛选、品控由供货企业自行负责;达人随行助理交通、食宿等全部费用自理。
(四)渠道链路
1.线下:7家海南鲜品线下体验店;海南种养基地、渔港、加工厂为溯源直播主场景。
2.线上:各大平台官方店铺作为成交承接端口,小程序承担直播引流、跨平台跳转功能。
四、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46.625万元(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申报单位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链接])”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五、申报单位条件要求第(一)至第(八)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二)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准许执业证明文件等有效证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五)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相关领域工作业绩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定标准
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审,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按照设置项目评审评分表进行评审(见项目评审评分表)评出综合得分。
评审表
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
报价评审 | 报价得分 | 30 |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的,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处理。 | |
商务评审 | 项目团队人员 | 10 | 根据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的能力水平、实践经验、团队人员架构等进行综合评审:(1)团队架构完整,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从业经验,有详细的团队分工并在每个环节责任到人,能充分满足项目需求,承诺配备服务团队人员数量8人以上的,得10分;(2)团队架构合理,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团队人员有分工,具备从业经验,承诺配备服务团队人员数量5-7人的,得6分;(3)团队架构不完整,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承诺配备服务团队人员数量1-4人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团队人员清单、联系电话、从业经验证明材料、最近三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
实施能力 | 类似业绩15分 | 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类似相关项目,每提供一个符合条件的业绩得3分,满分15分。(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现场照片,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
技 术 评 审 | 整 体 方 案 | 项目理解与工作思路15分 | 包含:①对项目背景、内容的理解②对项目目标的认定③项目工作思路和方法。内容完整,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每小项5分,满分15分。有缺陷扣1分/处,每小项最多扣5分。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对本项目的背景不了解或误解或了解不全面,对项目内容陈述不全面、有缺陷或所陈述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无关或前后矛盾,对本项目目的认定不对或偏差较大或无关,对本项目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思路不对方法不妥或举措不规范不标准或严重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或难于实现项目目标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项目实施方案10分 | 包含:①实施内容②直播规划③活动主体与对象④活动思路。 项目实施方案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通顺、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每小项2.5分,满分10分。有缺陷扣1分/处,每小项最多扣2.5分,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拟定的内容与项目内容无关或不详实或缺乏细化量化,无或缺乏具体步骤或步骤前后颠倒或杂乱,无法操作或操作性不强,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情形、针对性不强、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进度安排与质量保障10分 | 包含:①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有详细进度表或倒排工期表的)②关键节点控制措施③质量保证措施④应急预案。 内容完整,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每小项2.5分,满分10分。有缺陷扣1分/处,每小项最多扣2.5分。不提供不得分。缺陷定义同上。 | |||
项目宣传推广方案10分 | 包含:①宣传计划②宣传内容和预期成果。 内容完整,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每小项5分,满分10分。有缺陷扣1分/处,每小项最多扣5分,不提供不得分。缺陷定义同上。 | |||
合计 | 100分 | |||
注: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 | ||||
八、评审要求
(一)供应商不能恶意报价,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未中选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6年10月12日至16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1222室,并领取响应文件接收回执,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十、质疑和投诉处理
供应商如认为比选公告、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不受理响应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联系部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大楼1222办公室
联系方式:0898-65350701
监督电话:0898-65308020
十一、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内部审批程序审定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站发面中选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二、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选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350701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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