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111G251218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通河镇供水系统漏损治理工程设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昌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通河镇供水系统漏损治理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通河县通河镇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平房区供水管网改造供水管道 92331 米,管径 DN20-DN200;道路恢复 6441 平方米;水表改造共 2990 户,每户 1 块水表。
(2)改造净水厂出厂主供水管网 DN600 管线 1600 米;道路恢复4800 平方米;并新增现有供水主管网排泥井 20 座。
(3)老旧小区及单体楼供水管网设施升级改造共 27180 米,管径DN50-DN100;道路恢复 1632 平方米;水表改造共 11000 户,每户 1 块水表。
(4)智慧水务 DMA 分区建设,共建设 51 个配水管网监测点及配套流量计井和水表井,共建设 3 套管网漏损控制系统(管网 GIS 地理信息系统、DMA 管网漏损管控系统、管网巡检管理系统),并采购 7 套检漏及巡线设备(电子听漏仪、智能相关仪、RTK 定位仪、金属管线探测仪、井盖探测仪);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5设计服务周期:具备设计条件后45日历天(此日历天数不含审图时间);
服务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
2.6招标范围:包括在可研批复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图纸、概算书、设计说明)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等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28万元。
2.9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3 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12%E6%9C%8825%E6%97%A516%E6%97%B630%E5%88%86%E8%87%B32025%E5%B9%B412%E6%9C%8830%E6%97%A516%E6%97%B63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3%80%82%3C/p%3E%3Cp%3E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开标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09时30分。
8.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9.评标、定标方式
9.1执行“评定分离”评标办法,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9B%3C/p%3E%3Cp%3E
11.其他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2.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1-57436101
招标人: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通河县通河镇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7961888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昌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政街66-3号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74514349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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