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商务局“前海-宝中”商圈发展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消费提质扩容、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商务部对前海-宝中商圈提出的评估意见与创建要求,根据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含前海-宝中商圈专家评估意见)《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深化前海-宝中商圈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需系统性、高标准推进全国示范商圈深化创建工作,现开展宝安区商务局“前海-宝中”商圈发展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接受有意向的服务机构报名。
一、项目名称
宝安区商务局“前海-宝中”商圈发展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
不超过95万元。
三、评审方法
本项目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者即为中标单位,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四、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协助成立“前海-宝中”商圈发展统筹协调机构,强化商圈发展规划与政策协同,推动商业资源整合与业态升级,建立常态化运行工作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工作流程与决策程序;
2.协助塑造独具特色的商文旅融聚新名片,丰富商圈文化内涵;提炼推广商圈文化IP与主题形象:设计蕴含宝安历史底蕴与前海时代精神的超级IP与视觉系统;
3.协助提升“前海-宝中”商圈整体风貌与消费环境,提升商圈整体竞争力与辐射力;制定环境景观提升总体规划,引导商户参与形象提升,维护高品质整体环境;
4.协助策划与执行年度促消费活动不少于两场。
(二)服务要求
1.按照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根据服务内容按照输出工作成果。
2.验收要求
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完整的项目成果(包括成果报告、电子和纸质文件及相关图片、数据等),配合完成履约评价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承接政府委托工作项目的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和格式
1.政府采购响应声明书(附件2)
2.供应商报价一览表(附件3)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2)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供应商单位相关服务经验或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或服务证明、荣誉证书等材料,加盖公章。
4.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附件4);
5.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对项目的理解、技术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违约承诺等内容,加盖公章;(可自行编写,格式自定)
6.拟安排项目的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加盖公章(附件5);
7.拟安排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加盖公章(附件6);
8.无关联交易承诺函(附件7);
9.其它响应文件要求的内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可自行编写,格式自定),加盖公章。
(二)文件的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1.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一式七份,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项目名称。
2.响应文件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封面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密封口骑缝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按以上规定密封和标记后,按以下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人单位。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7日下午18:00;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大楼315办公室
联系人:郭小姐,电话:0755-88177728
七、废标条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定为废标:
1.供应商不满足本项目应具备的资质、经验。
2.响应文件无供应商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供应商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恶意骗取中标或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八、流标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本次采购流标。
1.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2.采购任务取消。
九、附件
1.评分细则表
2.政府采购响应声明书
3.供应商报价一览表
4.服务承诺函
5.本项目负责人一览表
6.本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7.无关联交易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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