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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XYKJ-FJ-SJ1、XYKJ-FJ-SJ2、XYKJ-FJ-SJ3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宿迁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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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XYKJ-FJ-SJ1、XYKJ-FJ-SJ2、XYKJ-FJ-SJ3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4〕1372号》及《苏发改法规发〔2024〕8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涉及服务设施4处:重岗山服务区、洪泽湖停车区、明祖陵服务区、八仙台服务区;运营管养设施 10处:宿迁主线收费站(含管理中心、养护工区)、靳桥收费站(含养护工区、排障大队)、梅花收费站、泗洪收费站、泗洪南收费站(含养护工区、排障大队)、双沟收费站(含管理中心)、管仲收费站(含排障驻点)、盱眙北收费站(含盱眙北路政)、盱眙收费站(含养护工区、排障大队)、黄花塘收费站(含排障驻点)。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就上述站区改扩建工程开展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2.2建设规模

根据交通部发布的《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2006)、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2011),并结合省内外已建成的高速公路房建规模及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扩建工程实际的使用需求为依据确定了各站点用地规模及站区房屋建筑面积设计,扩建后总建筑面积约107767.55m2,其中,本项目包含总建筑面积约97767.55m2,投资总概算约122329.85万元,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即XYKJ-FJ-SJ1、XYKJ-FJ-SJ2、XYKJ-FJ-SJ3标段。

XYKJ-FJ-SJ1标段范围为宿迁主线收费站(含管理中心、养护工区)、靳桥收费站(含养护工区、排障大队、)、梅花收费站、泗洪收费站、泗洪南收费站(含养护工区、排障大队)、双沟收费站(含管理中心)、管仲收费站(含排障驻点)、盱眙北收费站(含盱眙北路政)、盱眙收费站(含养护工区、排障大队)、黄花塘收费站(含排障驻点)。建筑面积约54767.55㎡,概算金额约为46519.68万元;

XYKJ-FJ-SJ2标段范围为重岗山服务区、洪泽湖服务区,建筑面积约23000㎡,概算金额约为39422.54万元;

XYKJ-FJ-SJ3标段范围为明祖陵服务区、八仙台服务区,建筑面积约20000㎡,概算金额约为36387.63万元。

招标内容为:房建及配套工程(以建筑红线为界,含收费大棚、加油站、广场照明、服务区场地、地下管网、内部道路、景观绿化、供配电工艺、服务区充电桩、交能融合等及配套设施)的地勘、测绘、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房建装修(含服务区二装)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配合、设计审查配合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以及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以及对原有设施进行检测评估,加固设计(若需)。其中XYKJ-FJ-SJ3标段明祖陵服务区设计内容为加油站房、加油站大棚、加油站工艺、供配电工艺、服务区充电桩、交能融合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 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后结束,按业主发出的书面通知要求,在确定的时间节点前分别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预算、招标清单及施工配合服务等。具体服务周期要求如下:

(1)中标通知书发出并接到发包人房建工程设计任务后,XYKJ-FJ-SJ1标段设计单位60个日历天内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房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审查工作;XYKJ-FJ-SJ2标段、XYKJ-FJ-SJ3标段设计单位30个日历天内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房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审查工作;

(2)房建工程方案设计经审查通过后,45个日历天内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房建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查等工作;

(3)后续服务: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

(2)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4)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设计工作。

3.1.2企业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平方米的房建工程设计项目(若综合类工程设计项目中含房建工程设计的,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相关内容)。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2)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至少承担过一项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平方米的房建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综合类工程设计项目中含房建工程设计的,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相关内容);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设计工作;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先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组合联合体,然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系统中完成报名工作,联合体双方完成各自的报表,最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关联联合体成员的报表,双方报表一并附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组合联合体的操作步骤如下: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点击预约管理,选择本项目,点击副联单位管理,点击选择副联单位,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即可,具体操作事宜投标人可咨询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对联合体的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设计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7投标人可以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8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1个标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5.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经济开发区昆山路与宜兴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00米

联系人:尤平若

电话:18761119801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天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盱眙县盱城转盘巷16号

联系人:杨莉莉 王青

电话:13327978028

电子邮箱:33104658@qq.com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 16 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9.其他

9.1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2 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5月13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17时30分。

9.3 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10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4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9.5 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202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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