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46954X20264601
二、合同名称:关于旅游公司负责人王青青及工业园区公司总经理苏春于经责审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391201000000324858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芦公路899号
联系方式:021-58084445
供应商(乙方):上海弘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乾(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6111号1幢1层A113室
联系方式:1502671190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上海弘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服务
数量: 1.00
单价(元): 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会计师助理
数量: 4.00
单价(元): 127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注册会计师
数量: 4.00
单价(元): 192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项目经理
数量: 4.00
单价(元): 25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2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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