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2026年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石盘街道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有机肥采购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四川省成都市2026年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石盘街道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有机肥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以附件1内容为准。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三、质量要求以附件2内容为准。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东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
附件1: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乙方须保证所供货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担保物权等),如因货物存在权利瑕疵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索赔、诉讼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
2.有机肥必须符合或优于《NY/T 525-2026 有机肥料》标准,如有更新标准的,以最新标准为准,同时不低于本合同“3.5 有机肥相关要求”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与出厂标准。产品形态为粉剂/颗粒。
3.所有有机肥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或证明。
4.有机肥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换、包退、包赔),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所供有机肥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有机肥相关要求:
(1)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30%;
(2)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4%;
(3)产品形态:粉剂
(4)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
(5)酸碱度(pH):5.5-8.5
(6)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
(7)总砷(As)(以烘干基计)/ (mg/kg) ≤15
(8)总汞(Hg)(以烘干基计)/ (mg/kg) ≤2
(9)总铅(Pb)(以烘干基计)/ (mg/kg) ≤50
(10)总镉(Cd)(以烘干基计)/ (mg/kg) ≤3
(11)总铬(Cr) ( 以烘干基计)/ (mg/kg) ≤150
(12)粪大肠菌群数,个/g≤100
(13)蛔虫卵死亡率,(%)≥95
注:投标产品以上技术参数应完全响应,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未提供的按不响应技术参数处理。提供承诺且中标后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实际损失进行索赔。
附件2:
三、质量要求
3.1 乙方须保证所供货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担保物权等),如因货物存在权利瑕疵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索赔、诉讼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
3.2 有机肥必须符合或优于《NY/T 525-2026 有机肥料》标准,如有更新标准的,以最新标准为准,同时不低于本合同“3.5 有机肥相关要求”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与出厂标准。产品形态为粉剂/颗粒。
3.3所有有机肥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或证明。
3.4有机肥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换、包退、包赔),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所供有机肥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3.5有机肥相关要求:
(1)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30%;
(2)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4%;
(3)产品形态:粉剂
(4)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
(5)酸碱度(pH):5.5-8.5
(6)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
(7)总砷(As)(以烘干基计)/ (mg/kg) ≤15
(8)总汞(Hg)(以烘干基计)/ (mg/kg) ≤2
(9)总铅(Pb)(以烘干基计)/ (mg/kg) ≤50
(10)总镉(Cd)(以烘干基计)/ (mg/kg) ≤3
(11)总铬(Cr) ( 以烘干基计)/ (mg/kg) ≤150
(12)粪大肠菌群数,个/g≤100
(13)蛔虫卵死亡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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