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重点区域环境治理项目设备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A14040220250816000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一、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州区重点区域环境治理项目,已由潞州发改审发〔2025〕16号文、
潞州发改审发〔2025〕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州分局,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资金及区财政资金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采购货物进行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3套颗粒物立体协同监测体系、15套高空瞭望监测体系、1套综合视
频管理体系、1套颗粒物探源智能工作站、1套运维保障体系;在2km解放西街(护城河至西环
路、西环路解放西街至五一路),建设20台(套)单边旋转高压喷头喷雾,搭建高空水系净
化系统;利用无人机搭载高倍侦察相机、红外热成像相机、监测设备等快速分析设备,开展
低空巡航服务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供应、运
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
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供货要求中相应规定为准。
第一标段:颗粒物激光雷达感知能力建设:建设3套颗粒物立体协同监测体系、15套高空
瞭望监测体系、1套综合视频管理体系、1套颗粒物探源智能工作站、1套运维保障体系;
第二标段:重点污染路段道路扬尘治理工程:在2km解放西街(护城河至西环路、西环路
解放西街至五一路),建设20台(套)单边旋转高压喷头喷雾,搭建高空水系净化系统;
第三标段:大气环境监测及应急服务:利用无人机搭载高倍侦察相机、红外热成像相机
、监测设备等快速分析设备,开展低空巡航服务等。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