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1303002509232301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第二医院液氧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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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黎明气体有限公司 |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与广阳东道交口处 | 91131000754048297Q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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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廊坊黎明气体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第二医院液氧采购项目 | 生产、包装、运输、仓储、装卸等,每月按照实际供应量进行结算 | 按时、按质完成供货 | 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氧规定的相关标准。含量不得少于 99.5%(ml/ml),无色气体;无臭,无味;有强助燃力。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721500 | /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绘新(采购人代表)、李清友(组长)、安晓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822.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等文件计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要求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依法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第二医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城关朝阳南街133号
联系方式:0335-2989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聘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西段147-1号A座二楼
联系方式:0335-8608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静
电话:0335-8608857
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