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第二水厂生产使用药剂集中采购补遗文件1#
致各潜在参选单位:
现就“南江县第二水厂生产使用药剂集中采购”项目进行补遗,根据比选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如下:
一、本项目药剂预估用量以“第二章 比选须知”中“(一)采购清单”的“年度预估用量”为准;
二、报价表调整为:
报价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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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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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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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厂家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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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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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报价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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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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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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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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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氯化铝(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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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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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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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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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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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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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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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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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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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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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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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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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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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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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报价应包括且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所需原(辅)材料采购费、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车人工机械费、下车费、管理费、防护用具费、利润、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比选人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本表报价即为第1轮报价。
3.“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盖参选单位印章。
参选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09月25日13时30分;
四、比选文件中与之相关内容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南江川环水务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