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招标的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博爱路院区老旧病房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编号:E52010220250004EQ),分别于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6日收到潜在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递交的异议函,现对异议内容作如下回复:
一、关于“异议事项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17.2.1 预付款(1)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10%~30%)。17.3.1 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 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成工程量的(70%~90%),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60%~80%)。”只提供支付比例区间,请贵司明确预付款支付比例和进度款合同内外支付比例。”的回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为标准合同文本,具体内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商定。
二、关于“异议事项2:招标文件中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要求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但是在投标编制软件中显示为:“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此处为投标编制软件自动生成,是否需要修改?”的回复: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关于“异议事项3:投标编制软件中技术标的位置分别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两个位置。请问此两处有什么区别和要求?”的回复:
此两处内容为重复项,将删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详见答疑文件。
四、关于“异议事项4:供标识标牌大样是否提供,是否有品牌要求?”的回复: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关于“异议事项5:项目材料是否有品牌要求?”的回复: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六、关于“异议事项6:可否提供现场垂直运输情况,进场后是否采用货梯运输物料?”的回复:
因医院电梯运力仅能满足患者使用需求,需由施工单位自行搭建货梯运输物料。
七、关于“异议事项7:现场临水临电的接驳点位能否提供相应位置?”的回复:
各病区均有独立水表、电表,施工单位进场后可按独立水表、电表据实结算电费。
八、关于“异议事项8:现场材料堆放区域能否明确?”的回复:
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九、关于“异议事项9:清单项目特征与图纸或名称不一致时以何为准?”的回复:
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十、关于“异议事项10:能否提供现场总平面图布置图?”的回复:
请按现有资料编制投标文件。若有需要,可自行踏勘。
关于“异议事项11:招标文件中提供图纸仅为PDF版本,能否提供完整CAD图纸?”的回复:
以PDF版图纸为准。
十二、关于“异议事项12:是否能提供本项目最新的航拍图,以便更清晰了解项目现场基本情况。”的回复:
本项目无航拍图,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项目现场基本情况。
十三、关于“异议事项13:现场是否提供办公区域及工人住宿区域,如不提供,需明确现场能否搭设临时设施及其位置。”的回复:
招标人提供办公区域房间,工人不能住在院区内,现场不能搭设临时设施。
十四、关于“异议事项14:材料是否有品牌要求?”的回复: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五、关于“异议事项15:本项目计划工期为440日历天,是否有各改造位置工期节点要求?如有,请明确。”的回复: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480日历天,各工期节点由施工单位编制,招标人审核。
十六、关于“异议事项16:施工期间医院是否停诊,若不停诊,如何分区隔离、降噪防尘?”的回复:
不停诊。分区隔离与防尘降噪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写,招标人审核。
十七、关于“异议事项1:关于招标资料——工程量清单.PDF“1#内科门诊楼-室内改造、3#外科大楼-室内改造、1#内科门诊楼-标识标牌、3#外科大楼-标识标牌、医用电梯”五个单位工程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此表之内相关相关暂估材料的数量为空白,请招标人明确,关于此部分暂估材料的数量是否与招标清单工程量一致为准?”的回复:
数量按招标清单工程量为准。
十八、关于“异议事项2:关于“1#内科门诊楼-标识标牌”与“3#外科大楼-标识标牌”中材料暂估价“玻璃防撞标识”仅在该工程招标清单中“玻璃防撞标识”匹配,但改材料在对应清单中的计量单位为“条”,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计量单位为“块”,请招标人明确该计量单位是否由投标人自行调整。”的回复:
1条即1块,投标人可自行调整。
十九、关于“异议事项3:关于“3#外科大楼-标识标牌”工程量清单中未见“导向指示标识(贴壁式)”材料对应清单,请招标人明确。”的回复:
“导向指示标识(贴壁式)”材料对应工程量清单“导向指示标识”。
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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