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心医院高新区院区(一期)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中心医院高新区院区(一期)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502000091
交易中心编号:SJ-ZC-20250509-02-01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高新区院区(一期)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68万元
最高限价:128.68万元
采购需求:泰安市中心医院高新区院区(一期)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3.3根据审计回避原则,曾参与过本项目泰安市中心医院高新区院区(一期)项目建设有关的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采购代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其他第三方服务单位等有关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aggzyjy.com.cn:8081/)进行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 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4、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远程异地评审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 5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3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4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6221070
3.5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经理联系方式:0538-6277518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审计局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0538-6999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中衡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191号一号楼
联系方式:0538-627751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0538-6277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