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加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重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6-1010)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月30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加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重生服务项目已获得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是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简称盘锦北燃)、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浩业化工)、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生物能源)加氢装置催化剂已到使用末期,需要进行器外再生、重生恢复基本活性。
2、招标范围:盘锦北燃、浩业化工、生物能源加氢催化剂器外再生、重生服务,其中预计待再生催化剂量(再生烧焦)172.71吨;预计待重生催化剂量(再生烧焦+活性金属重新分配)848.02吨。
3、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加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重生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包含HW50中251-016-50、251-018-50类别,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运输的投标人,需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及承运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以发票金额为准)加氢催化剂的再生业绩或重生业绩2份(其中任意1份须为进口催化剂的重生或再生业绩),同一公司不同业绩视为1份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关键页、对应发票、技术协议扫描件等。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影响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辽宁省关于危废处置的相关规定或各级政府特殊要求,配合招标人办理危废转移手续,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要求
1、获取时间:从2026年1月30日8时30分到2026年2月6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现场购买地址(仍需网站注册):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6室,需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合作协议(委托运输)、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关键页、对应发票、技术协议扫描件等)、盖章承诺函(资格要求第5、7、9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查询截图、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等资格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5、在线购买方式(推荐):访问【中招联合电子招标平台】(注:我公司合作电子平台)(jy.365trade.com.cn/zzlh/systemmainhome),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并留好准确邮箱信息(标书款电子发票须发送至投标人邮箱),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5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及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以纸质文件的方式递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2月25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服务期限:具备拉运条件后,按照如下服务时间进行再生或重生,具体拉运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1.1盘锦北燃KF 861-1.3Q、KF 868-1.3Q 型号催化剂要求45日(从第一车待生催化剂装车到重生后催化剂全部运达招标人现场时间)内完成重生及运输。其余催化剂要求60日内完成重生及运输。
1.2浩业化工所有型号催化剂要求15日(从第一车待生催化剂装车到再生、重生后催化剂全部运达招标人现场时间)内完成再生、重生及运输。
1.3生物能源所有型号催化剂要求15日(从第一车待生催化剂装车到再生后催化剂全部运达招标人现场时间)内完成再生及运输。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6、待生催化剂预估数量
6.1 盘锦北燃加氢催化剂器外待生催化剂预估量
待生催化剂型号 | 待生催化剂预估数量(吨) | 方式 |
KF 861-1.3Q | 203 | 重生(再生烧焦+活性金属重新分配) |
KF 868-1.3Q | 290 | |
RN-410B-1.6 | 32 | |
TK-611 | 50 | |
TK-609-4 | 25 |
6.2 浩业化工加氢催化剂器外待生催化剂预估量
待生催化剂型号 | 待生催化剂预估数量(吨) | 方式 |
KF861-1.3Q | 48.13 | 重生(再生烧焦+活性金属重新分配) |
KF868-1.3Q | 63.52 | 重生(再生烧焦+活性金属重新分配) |
KF851-1.5Q | 35.34 | 再生(再生烧焦) |
TK569 | 136.37 | 重生(再生烧焦+活性金属重新分配) |
TK949 | 90.57 | 再生(再生烧焦) |
TK527 | 12.28 | 再生(再生烧焦) |
6.3 生物能源加氢催化剂器外待生催化剂预估量
待生催化剂型号 | 待生催化剂预估数量(吨) | 方式 |
一次再生加氢处理剂A | 18.4 | 再生(再生烧焦) |
一次再生加氢降凝剂RDW-1 | 16.12 | 再生(再生烧焦) |
注:①考虑到催化剂卸剂损耗和积碳,待生催化剂重量以过筛后实际测量为准。催化剂中的瓷球和粉末由中标人拉走进行过筛。
②过筛后的瓷球和催化剂粉末由招标人进行处理。
③结算以实际再生、重生数量为准(实际再生、重生数量以招标人地磅称重为准)。
八、监督部门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
联系人:王彩霞
电话:0427-8801051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郑重
电话:15041255874
电子邮箱:646601331@qq.com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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