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2026年东北石油销售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设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2026年东北石油销售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设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建议书已由大庆市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发[2025]222号文件及大庆市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发[2025]221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一般债及区政府匹配。招标人为龙凤区房产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2026年东北石油销售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设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大庆市龙凤区
2.3建设规模:改造涉及住宅共计5栋,21个单元,256户,总建筑面积2.11万平方米。改造彩板檐沟917㎡,屋面防水1358.5㎡,彩钢板坡屋面破坏恢复2251.34㎡,彩板屋面刷漆3230㎡,外墙保温及防水5940㎡,楼梯间粉刷11200平方米,雨落管1346m,台阶84平方米,散水917平方米等,楼梯间吸顶照明灯147个,对讲分机256个,金属线槽1890m等;配套的改造内容:在小区内改造污水管线980m;改造雨水管线560m;维修水泥混凝土路面5445㎡;维修荷兰砖行人铺装2050㎡;改造停车铺装4550㎡;改造绿化4680㎡;改造围栏200m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4个日历天(具体按照招标人时间要求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并满足审查要求, 以合同约定为准)。
2.6匡算总投资:1467.03万元(改造楼本体537.27万元;配套基础设施929.76万元)
2.7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
2.8招标范围:楼本体部分主要有可研、设计;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可研报告、施工图设计、配合初步设计评审及施工图审查、概(预)算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图复核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及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配套基础设施部分主要有可研、勘察、设计、等服务。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可研报告、施工图设计、配合初步设计评审及施工图审查、概(预)算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图复核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及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0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费率上限为:区发改委相应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设计费费率的 100%。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费率为:改造楼本体:3.35%(含可研、设计费、施工图、概算预算编制费和清单编制费)、配套基础设施:3.14%(含可研、设计费、勘察费、施工图、概算预算编制费和清单编制费)(勘察设计费取费基数为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达的的该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核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乘以区发改委相应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设计费费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当具备:
(1)工程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 ”。
(2)工程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2)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4)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人已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2025 年 10月-2025 年 1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退休人员,须在承诺中说明。
注: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3信用要求:
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 ”(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3.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 投标。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5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的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 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 ”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 ”操作的视为无效。 (3)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的条件;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单位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6 年 01 月 06 日 00:00 至 2026年 01 月 13 日 00:00 。 5.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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