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项目名称:皖能新能源长丰县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FGZ01179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FGZ01179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下塘镇等区域
2.6建设规模:本风电场项目总容量150MW,招标人提供29个机位,采用5.xMW(5MW≤单机容量<6MW)系列机型,机组数量不低于27台。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站内建构筑物除预留滤波场地外,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拟以220kV线路接入220kV国网首业变,首业变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
2.7合同估算价:71280.58万元
2.8 计划工期:365日历日(包含设计工期),具体里程碑节点详见技术规范书。
2.9 招标范围:除核准以外的手续办理、勘察设计、微观选址、设备采购、运输、储存保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风机设备240小时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通过达标投产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风机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为建设一个完整功能的风电场所需要的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上具备其一);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以上具备其一);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二级及以上。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等);
②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等)。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可为同一人,不得互相兼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个装机总容量100MW及以上的陆上风力发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注:①业绩须为已完工业绩;②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至少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内容;③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由本次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认可;④投标人在该业绩中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或独立投标人)。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招标公告第3.1.1项中(1)、(2)项资质;
承担电力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招标公告第3.1.1项中第(3)项资质;
承担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招标公告第3.1.1项中第(4)项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办理投标事宜、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要求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
(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本招标项目投标或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3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4.2 获取方式:(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3856908747、15956962711。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3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8.1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10时30分8.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11.联系方式11.1 招标人招标人:长丰皖能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六楼邮 编:231131联系人:刘工电 话:0551-6670395511.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邮 编:230031联系人:曹超、王宏源、王腾云、张小虎电 话:13856908747、1595696271111.3 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11.4 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12.其他事项说明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13.投标保证金账户标段简称:1标段中国银行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8575370500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中心徽商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8165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