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良田镇植物园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区良田镇植物园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二标段)已由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金审服批〔2025〕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自有资金,招标人为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宁夏润邦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三大类具体如下:(1)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植物园村新二村雨水改造工程1项;村庄内涝治理工程:新二村、36户、抗震房内涝治理工程1项,植物园村新二村营业房雨水改造附属工程1项。(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装太阳能路灯300盏。(3)村内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中心村广场配套健身设施1套;中心村广场维修场地铺装100平方米;新二村广场配套健身设施1套;公厕改造2座;配套微型消防设施1项。
2.2建设地点:金凤区良田镇植物园村
2.3计划工期:1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金凤区良田镇植物园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二标段):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内涝治理包括雨水口连接预留De300管900m、混凝土模块砌体平算式单箅雨水口220座、混凝土路面破除及恢复1800m²、移动式应急排涝泵1套。村内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中心村广场配套健身设施1套;中心村广场维修场地铺装100㎡;新二村广场配套健身设施1套;公厕改造2座;护学路包括护学路硬化1514.4㎡、绿化移植1100㎡。村级治理能力提升:村庄内涝监测系统1套、配套微型消防设施1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金凤区良田镇植物园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22:00至2025年12月0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银川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联系电话:0951-5031011。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人民政府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银兴路良田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晓庆
电 话:0951-518209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润邦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街与银湖巷交叉口向北20米(联通后院)
联 系 人:姚丽、李茜、吴桂琴
电 话:0951-7662245
[A6401000141100298001001]金凤区良田镇植物园村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二标段).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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