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吴中区预算绩效评价服务 JSZC-320506-SZST-C2025-003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1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6-SZST-C2025-0034
项目名称:吴中区预算绩效评价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采购包1:40.000000万元;采购包2:20.000000万元;采购包3:20.000000万元;采购包4:15.000000万元;采购包5: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壹佰壹拾万元整(小写:1100000.00) 标段一:中心城区一体化项目(含委托业务费、市政一体化管养)成本预算绩效分析 400000元 标段二:道路养护项目(含道路一体化管养、道路养护经费)成本预算绩效分析 200000元 标段三:污水处理项目(区城投集团“综合单价经费”)成本预算绩效分析 200000元 标段四:绩效评价复核项目(50个)150000元 标段五:绩效评价复核项目(50个)150000元
采购需求:
(1)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
响应单位需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实现的目标,撰写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重难点分析、核心绩效指标体系、社会调查方案、成本分析实施计划、数据分析手段等。
(2)绩效评价复核
1)根据时间安排提前阅读绩效评价项目自评表和自评报告,了解具体业务内容,明确复核重点。
2)现场复核时,按现场数据复核程序规范取证确认。做好财务收支、定性和定量指标的复核,复核底稿需标注数据来源及索引标记;确认问卷调查结果;需要做访谈的,做好书面访谈记录。复核后的绩效数据一般情况下需在现场取得被审核单位盖章确认。复核结束后,要告知被复核单位复核情况但不得提供复核分数。
3)尽可能不增加被复核单位的工作量,如存在差异或争议,不能与其发生冲突,沟通后再与被复核单位确认。
4)所有参加复核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5)复核结束后出具复核汇总报告。汇总报告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主要分析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及与预定目标的差异,反映项目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改进绩效评价指标、提高自评报告质量的建议。
合同履行期限: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应在2025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复核成交单位的评价工作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绩效复核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2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3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4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5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4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5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苏采云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1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5-05-1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4、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迎春路171号
联系人:李凌泷
联系电话:0512-65689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幢1519室
联系人:高飞、张欣昀、叶韵、梁书方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张欣昀、叶韵、梁书方
电话:0512-65231142-8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