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包头南郊污水处理厂北线进厂管线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代码:2504-150271-04-01-418068 。招标人为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已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南郊污水处理厂北线进厂管线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包发改审批字[20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债券或上级补助资金等途径多种渠道筹集,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包头南郊污水处理厂北线进厂管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99686364@qq.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巨华德临美镇E座701室
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六、公示期
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29日,共3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城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冬霜
电话:15561091688
电子邮箱:99686364@qq.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巨华德临美镇E座701室
招标人: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陈柯钰
电话:0472-5175533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EF%BC%89%3C/p%3E%3Cp%3E 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msym/btsggzyjyw/%EF%BC%89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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