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东风派出所建设项目(1~3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503-00247
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东风派出所建设项目(1~3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25419.44
最高限价(元):1025419.44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1日08时30分至2026年01月0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中的要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当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
地 址: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6号
联系方式:15084299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新区道滨河路沈抚·浑河城·七方块(滨河路北)
联系方式:13030703759
邮箱地址:lnzs56678666@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李石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705021809200002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03070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