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材料实验室制备加工中心过渡期电力系统施工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53013
项目名称:辽宁材料实验室制备加工中心过渡期电力系统施工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82994.11
最高限价(元):1482994.11
采购需求:查看
为满足制备加工中心科研设备调试需求,拟采用17根铝芯电缆直连的方案,将电力直接输送至设备邻近的配电箱。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30日16时37分至2025年10月1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楼511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材料实验室
地 址:全运路109-1号
联系方式:024-25600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03578
邮箱地址:syzbsc@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2401802622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麟、崔大勇
电 话:024-22503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