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物损第三方合作机构合作名录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物损第三方合作机构合作名录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ZS-QCRB-H-2025-1005)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物损第三方合作机构合作名录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物损第三方合作机构合作名录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预算金额:200万元/年。
2.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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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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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供应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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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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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乌兰察布、锡林郭勒、赤峰、通辽、呼伦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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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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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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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巴彦淖尔、阿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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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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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十五天内如双方未提出任何异议,该合同将自动顺延履行至下一年度,原合同期限与续约期限总计不超过三年。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应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业务受理流程、服务、承诺、客户投诉受理流程等,并保证其维修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物损第三方合作机构股东不得为保险主体(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书面承诺函。
3.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具有工程造价资质或备案证明;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造价从业人员具备造价师资格,施工从业人员需具备本企业注册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xinyongfuwu/?navPage=5%3C/p%3E%3Cp%3E
3.9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将报名所需材料逐页复印加盖公章并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nmgzszb@163.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留有联系方式、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名标包、方便工作人员联系)。
5.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F%BC%89%3C/u%3E%3Cu%3E%E3%80%81%E4%B8%AD%E5%9B%BD%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3%80%81%E5%86%85%E8%92%99%E5%8F%A4%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3C/u%3E%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9%99%A4%E4%B8%8A%E8%BF%B0%E5%A4%96%EF%BC%8C%E6%8B%9B%E6%A0%87%E4%BA%BA/%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4%B8%8D%E5%9C%A8%E5%85%B6%E4%BB%96%E4%BB%BB%E4%BD%95%E7%BD%91%E7%AB%99%E3%80%81%E8%AE%BA%E5%9D%9B%E7%AD%89%E5%AA%92%E4%BB%8B%E4%B8%8A%E5%8F%91%E5%B8%83%E4%BB%BB%E4%BD%95%E6%8B%9B%E6%A0%87%E9%87%87%E8%B4%AD%E4%BF%A1%E6%81%AF%EF%BC%8C%E5%85%B6%E4%BB%96%E4%BB%BB%E4%BD%95%E5%AA%92%E4%BB%8B%E4%B8%8A%E8%BD%AC%E8%BD%BD%E7%9A%84%E3%80%81%E4%BB%A5%E6%8B%9B%E6%A0%87%E4%BA%BA/%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4%B8%BA%E9%87%87%E8%B4%AD%E4%B8%BB%E4%BD%93%E7%9A%84%E6%8B%9B%E6%A0%87%E9%87%87%E8%B4%AD%E4%BF%A1%E6%81%AF%E5%9D%87%E4%B8%BA%E9%9D%9E%E6%B3%95%E8%BD%AC%E8%BD%BD%EF%BC%8C%E5%9D%87%E4%B8%BA%E6%97%A0%E6%95%88%E3%80%82%E5%AF%B9%E4%BA%8E%E9%9D%9E%E6%B3%95%E8%BD%AC%E8%BD%BD%E3%80%81%E7%AF%A1%E6%94%B9%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4%BF%A1%E6%81%AF%E7%9A%84%E7%BB%84%E7%BB%87%E6%88%96%E4%B8%AA%E4%BA%BA%EF%BC%8C%E6%8B%9B%E6%A0%87%E4%BA%BA/%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4%BF%9D%E7%95%99%E8%BF%BD%E7%A9%B6%E5%85%B6%E6%B3%95%E5%BE%8B%E8%B4%A3%E4%BB%BB%E7%9A%84%E6%9D%83%E5%88%A9%E3%80%82%3C/p%3E%3Cp%3E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北街49号
联 系 人:武永殿
电 话:0471-663933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0层
联 系 人:李思琦
电话:0471-5223635
电子邮件:nmgzszb@163.com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帐 户 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7190001411032520010005
行号:308191036122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14日
附件1、未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未在禁入期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供应商名称)承诺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我方未被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未在禁入期内。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我方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如我方中选该项目并签署合同后,一旦发现我方申报不实,采购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
申报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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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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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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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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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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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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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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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股/被投资单位名称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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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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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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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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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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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