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基础设施配套改造项目 静脉配液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400202610240002-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基础设施配套改造项目 静脉配液中心改造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长发改审发 【2023】3 号、长发改审发【2024】61 号)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211- 140400-89-05-721399),招标人为长治市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市 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市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基础设施配套改造项 目静脉配液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长治市人民医院(长治市潞州区长兴中路 502号)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包括建筑修缮改造和室外附属配套改造 两部分。本次招标内容为:静脉配液中心改造建筑面积 676.70m,购置设施设 备(包括水平层流洁净台 7台、生物安全柜 6台、静配流水线 1套、智能分拣机 1台、单剂量分包机 1台)。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按 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5、计划工期:8个月(24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 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 派本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采购设备中所涉及资质(如适用),需提供相关证件。 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 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 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 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证》; ②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 的可不提供相关材料;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③本次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生 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第一类医 疗器械备案凭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 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以上证件)。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凭 证和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凭证(须包含项目班子全体成员); 3、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 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截图; 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自 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 10月 26日至 2026年 11月 17日 2、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链接])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1月 17日 09时 30分 2、递交方法: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省·长治市)([链接])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3、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链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 11月 17日 09时 30分 2、开标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操作 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 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 CA锁、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 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55-2090080;北京 CA:0355-2136789;山西 CA:0355-2090058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 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链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单位:长治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55-2066886 电子邮箱:1165061082@[链接] 九、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1、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上发布。 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双盲评审”。 十、监督部门 监督人: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 81 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55-2022588、2111484 邮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治市人民医院 地 址:长治市人民医院(长治市潞州区长兴中路 502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55-2066886 电子邮箱:1165061082@[链接] 代理机构:山西珩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捉马西大街 123号沁芳有福生活广场 1018室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55-3555231 电子邮箱:375669895@[链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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