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兴中体育场2间商铺五年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委托,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时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ps://[链接]#/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中山市兴中体育场2间商铺五年租赁权公开拍卖”项目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时0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时3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 号 | 拍卖标的 | 租赁 面积 (㎡) | 使用 范围 | 租赁 期限 | 起拍价(元/月) | 保证金 (元) | 竞价 幅度 (元/月) | 是否有保留价 | 租赁 保证金 |
1 | 中山市兴中体育场A2商铺五年租赁权 | 137.17 | 轻餐饮 | 5年 | 5486.8 | 50,000 | 200 | 有 | 2个月租金 |
2 | 中山市兴中体育场A13商铺五年租赁权 | 78.46 | 轻餐饮 | 5年 | 3138.4 | 30,000 | 200 | 有 | 2个月租金 |
备注 | 1、买受人需按成交月租金总额的两倍向委托人缴纳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且买受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验收合格后,租赁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 ||||||||
1、买受人需按成交月租金总额的两倍向委托人缴纳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且买受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验收合格后,租赁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户、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拍卖前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组织登记证扫描件。(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结果为准)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上午12时0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链接]#/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链接]#/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链接]#/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如需委托,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
个体户或法人或其他组织:(1)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证书扫描件或组织登记证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5)“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6)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拍卖人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下午4时0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链接]#/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竞买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如需委托,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
个体户或法人或其他组织:(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组织登记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6)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2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法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链接]#/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链接]#/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202506》。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15323584641)。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对应租赁物的现状。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资料、图片、视频和拍卖人的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口头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及其对应租赁物名称、租赁面积、使用范围、租赁物质量等不作承诺保证。如与拍卖标的及其对应租赁物的实际情况有出入的,以拍卖标的及其对应租赁物的实际情况和委托人确认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作退(或补)价处理。后期装修、设施设备投入等由买受人负责,合同期满后,店铺投入设计装修无偿归业主方所有,买受人不能自行拆除。
2、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实地详细查看标的及其对应租赁物的现状、核对资料,并应于拍卖会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拍卖标的所属单位详尽了解认定拍卖标的,对标的全部瑕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并请充分考虑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税金和费用。竞买人应就上述问题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它未说明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竞买人自己的原因未核对拍卖标的资料或未实地查看拍卖标的对应租赁物而导致竞买人对拍卖标的及其对应租赁物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抗辩。
3、竞买人进场参加竞拍即表示其对拍卖标的来源、瑕疵作了充分尽职调查,已经现场查看拍卖标的对应租赁物的现状,详细阅读拍卖标的《租赁合同书》等相关附件和内容,完全知悉、接受拍卖标的,对本公告已经认可,并对自己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货或拒付价款的,拍卖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追究其违约责任。
4、拍卖标的经营范围:轻餐饮(简餐类为主,禁止使用明火)。
5、经营要求:
(1)所有经营项目或商铺未经业主单位同意禁止转租、转让、更改;
(2)所有经营项目不得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
(3)商铺需保持门前干净整洁;
(4)规范用水用电,注意防火、防盗等事宜;
(5)合同租赁期内,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如火灾、盗窃、中毒、爆炸等)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6)所有商铺禁止使用明火。
(7)租赁期间,所有商铺必须接受业主单位的管理、监督,有责任共同维护周边环境。
6、为保持兴中体育场外围美观,门头招牌根据各商铺位置进行尺寸定位,尺寸定位、设计方案须经过业主单位同意。
7、在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国家政策调整,改变目前场馆运营管理方式,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使业主方、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8、在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已租赁的物业,使业主方、买受人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9、为方便竞买人竞价,拍卖标的以月租金作为起拍价。拍卖成交的,拍卖人与买受人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内拍卖成交总价应为租赁期限内的租金总和。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委托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书》(详见《租赁合同书》范本,实际《租赁合同书》条款根据标的物性质及项目内容作相应调整)。拍卖标的项下物业的具体租赁起止日期、租赁面积、租赁金额、物业使用范围及物业交接日期等以委托方和买受人双方共同签署《租赁合同书》为准。
2、《租赁合同书》签订后,买受人付清租赁保证金、首月租金等其他费用后,委托人按《租赁合同书》要求将租赁物业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委托人和买受人之间因拍卖标的对应租赁物交付产生的任何纠纷概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不确定因素影响,委托人可延期一个月办理移交手续,经营期限起止日期作相应顺延。如因国家政策或政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委托人原因导致拍卖标的在延期一个月后仍未能移交买受人的,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书》,由委托人无条件退回买受人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租金和场地使用费(如有)(不计利息)。除此之外,委托人无需承担其他责任,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
3、买受人应根据租赁物业的相关情况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及规定自行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照;若买受人因拍卖前未了解清楚无法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照,委托人对此不负责。
4、买受人拟对租赁物业的装修设计与施工方案须提交委托方审核、确认,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若上述事项未经委托方同意或确认,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
5、买受人对承租物业的消防安全负责,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应保持走火通道畅通,严禁在消防通道摆卖物品、堆放杂物。若有违规行为,视其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
6、自租赁物业移交至买受人之日起,承租物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营业许可证照费、租赁保证金、月租金、水费、电费、管理费、经营税费、租赁期间的物业装修费、设施日常维护费、工人工资等一切费用)。
7、自租赁物业移交至买受人之日起,经营投资的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移交后的租赁物业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在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和投入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工人受伤害事故、生产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债务等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8、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上述约定期限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书》和其他拍卖文件,并缴清拍卖成交价款。若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文件和缴清全部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没收并处置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书》等文件并缴纳租赁保证金、首月租金、拍卖佣金以及相关费用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买受人应自签订《租赁合同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和首月租金划入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1、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按单项租赁物业成交价一个月的租金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佣金拍卖收款账户:开户名称: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账号:803880100028032。
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物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佣金。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书》等文件并未如期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等款项或悔拍的,保证金及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由委托人没收,不予退还。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拍卖佣金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2026年10月20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3日共两天,需要申请看样的,请登录我司官网[链接],资料备索。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82301541,13902807677;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10层;
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系电话:15323584641;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长虹华悦府5栋101卡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
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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