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136号)
一、 项目编号: HB2025051610030001
二、项目名称: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法官学院固安校区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固安县安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文平
公 司 地 址:固安县京开路西侧(万汇广场南侧)
被投诉人1: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
单 位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5号
被投诉人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 位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一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 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城3号商业办公楼01-1607
四、基本情况
“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法官学院固安校区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于2025年7月17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9月1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一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9月2日,安家物业公司向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提出质疑。9月11日,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9月18日,安家物业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1:本项目中标单位“河北一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材料。
投诉事项2:本项目中标单位“河北一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总价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136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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