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522508135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一甲市场二楼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8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一甲市场二楼 |
面积/数量 | 1183.8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1-3年,由承租方选择) | 响应有效期 | 18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不超过3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0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知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2.按时缴纳租金、押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7.物业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物业主体结构,影响物业使用安全; 8.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分租及改变物业用途。如承租方违反规定转租、分租或改变物业用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9.承租方需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5日内向出租方缴纳租赁押金(以最终成交月租金标准计算的2个月租金金额)及首月租金; 10.承租方为不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同时餐饮行业也包括在内; 11.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到期后标的物业装修、改造等投入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2.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3.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4.承租方需对房屋线路进行检测检查,并安装合格安全的用电设施,所有装修整治投入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二次消防由承租方自行申报; 16.若最终承租方为企业,需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若最终承租方为个人,需由承租方本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方式。 2.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及非法人组织; 2.如果为个体工商户、依法注册的企业及非法人组织报名,须未受过行政处罚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意向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曾与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履行物业租赁合同过程中存在私自转租、分租、逾期交纳租金等违约行为。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https://www.gsxt.gov.cn);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或盖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1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8月26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联系人 | 刘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83002364;0755-2692295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验收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要求; 2.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4.承租方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或联交所对相关物业的招租成交公示期满)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租赁安全协议等合同,并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租赁押金。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 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6.物业按现状出租,物业证载权利人为出租方,该物业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 7.合同签订后,每月12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8.首次招租免租期:租期不满1年的,无免租期;租期在1(含)至2年(不含),免租期不超过1个月;租期在2(含)至3年(不含),免租期不超过2个月;租期在3(含)年以上,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 9.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双方签署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