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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佳木斯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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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YFW[2025]GK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已由桦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桦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桦发改发[2025]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桦川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桦川县;

2.3建设规模:渗滤液处理设备及厂房更新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堆填区封场绿化、购置吸污车。具体为:(1)渗滤液处理厂房改造,建筑面积176.6平方米。 (2)渗滤液处理设备更新1套。

(3)生活垃圾填埋区封场绿化,封场投影面积56000平方米。(4)吸污车购置2台,容积为 10 立方米。(5)调节池浮动盖拆除及新建 3270平方米。(6)补充填埋气体导排处理系统。(7)地表水导排系统,新建分区排水槽 3.5 千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结束;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及风险评估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 项目管理: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管理、工程监理管理、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及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钻探、取样测试、出具勘察报告及图纸等工程勘察相关服务工作,以及竣工前相关技术服务;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2.6.4监理服务: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监理服务;

2.6.5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2.6.6风险评估: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编制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的风险评估报告。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454.62万元(其中:项目管理55.21万元,勘察20.40万元,设计109.68万元,监理67.29万元,造价咨询42.04万元,风险评估1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EF%BC%89%EF%BC%9B%3C/p%3E%3Cp%3E

3.1.2 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4 监理服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5 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6 风险评估:具备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3)联合体内专业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成员,以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资质确定为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以下任一相关专业负责人,但投标人拟派的专业负责人相互不可兼任。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3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4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5监理服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3.3.6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3.3.7风险评估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以上所有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企业内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3个月(5月-7月)的养老保险记录。(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同时承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各拟派分项负责人不得被相关部门在“信用中国”(https://***/%EF%BC%8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8%E5%88%86%E5%88%AB%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F%BC%8C%E6%8F%90%E4%BE%9B%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5%90%8E%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F%BC%89%E3%80%82%3C/p%3E%3Cp%3E

3.7本次招标要求提供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各拟派分项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Index%EF%BC%89%E5%88%86%E5%88%AB%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F%BC%88%E4%BB%A5%E2%80%9C%E4%B8%AD%E5%9B%BD%E8%A3%81%E5%88%A4%E6%96%87%E4%B9%A6%E7%BD%91%E2%80%9D%E7%BD%91%E7%AB%99%E6%88%AA%E5%9B%BE%E4%B8%BA%E5%87%86%EF%BC%8C%E6%88%AA%E5%9B%BE%E6%97%B6%E9%97%B4%E9%A1%BB%E5%9C%A8%E6%9C%AC%E9%A1%B9%E7%9B%AE%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5%90%8E%EF%BC%89%E3%80%82%3C/p%3E%3Cp%3E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EF%BC%9A2025%E5%B9%B409%E6%9C%8816%E6%97%A500%E6%97%B600%E5%88%86%E8%87%B32025%E5%B9%B409%E6%9C%8823%E6%97%A500%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3%80%82%3C/p%3E%3Cp%3E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自获取文件起至开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数字证书完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8.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8.4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8.5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EF%BC%89%E3%80%82%3C/p%3E%3Cp%3E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EF%BC%89%E3%80%82 

8.6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54-3822825

招标 人:桦川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话: 0454-382608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宣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624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话:0451-5109868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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