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细要求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总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拍卖报价开始时间 |
LYTD-2026-27 | 瀍河区九都东路与启明南路西南角 | 22565.657(地上22565.657㎡,地下空间地块面积22565.657㎡) | 地上: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地下:人防、停车 | 地上:1.0<容积率≤1.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 地下:地下空间开发深度≤10米、开发层数≤2层 | 住宅70年、商业40年;地下人防、停车用地50年 | 12728 | 2546 | 34 | 2026年10月14日10时 |
LYTD-2026-28 | 瀍河区瀍涧大道与万寿街西南角 | 10659.012(地上10659.012㎡,地下空间地块面积10659.012㎡) | 地上: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地下:人防、停车 | 地上:1.0<容积率≤1.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地下:地下空间开发深度≤12米、开发层数≤2层 | 住宅70年;地下人防、停车用地50年 | 2639 | 528 | 16 | 2026年10月14日11时 |
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存在土地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的除外(详见《出让须知》的要求)。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要在联合竞买协议中明确各方出资比例及签订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为联合体或新成立的公司。
参与商品住房用地竞买或开发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购地资金符合国家“五不得”要求(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股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得后经审查不符合要求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1、本次网上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2、地块如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3、地块如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四、拍卖活动网址和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网上拍卖活动在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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