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淤地坝治理项目延川县南河村南河等26座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标项)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3209;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淤地坝治理项目延川县南河村南河等26座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标项)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3212;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淤地坝治理项目延川县南河村南河等26座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延安市水务局关于《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淤地坝治理项目延川县南河村南河等26座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延市水规计发〔2026〕3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延川县水土保持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新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川县。
2.2标项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1个监理标项进行招标工作。
2.3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延川县五镇一街道办的19个行政村的26座老旧淤地坝进行提升改造,包括大禹街道办的南河村南河大型坝、前刘家河村牡龙驹沟4#中型坝、邓家俭村榆树山沟2#中型坝、贺家湾村庙沟1#中型坝、西沟河村正沟5#中型坝、杏山村老坝沟1#中型淤地坝,关庄镇齐家圪塔村的出岔沟中型坝和梨树洼中型坝、鸭巷村的黑鹰山中型坝、九沟2#中型坝和正沟1#中型坝、张家河村鹿山沟中型坝,贾家坪镇高家千村石子沟2#中型坝、石子沟3#中型坝和西沟中型坝、邀家河村西沟中型坝,乾坤湾镇西塬村园则沟中型坝,文安驿镇辛家沟村辛家沟1#中型坝和辛家沟2#中型坝、杨家沟村杨家沟1#中型坝和杨家沟2#中型坝,永坪镇彪家沟村到地沟中型坝、丰柏胜村永家沟1#中型坝、高家村寺沟中型坝、刘家渠村拉岔沟中型坝、源流湾村麻则沟中型坝。
监理标项内容: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淤地坝治理项目延川县南河村南河等26座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2.4项目概算总投资:1660.14万元
2.5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就职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应一致,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 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证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就职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应一致,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同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持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按逾期送达处理。
5.3 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形式。
5.4 本次采取“暗标”评审,远程异地形式。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延安市)》上发布。
8.其他
8.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延安市宝塔区向阳沟东方明珠4号楼27楼,联系人:蔡园园,联系电话:19991108204。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川县水土保持工作队
地 址:延川县环城南路05号
联系人:任永胜
电 话:1389217404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新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向阳沟东方明珠4号楼27楼
联系人:蔡园园
电 话:19991108204
监督单位:延安市水利工程招标办公室 电话:0911-7090902
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911-8118626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