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全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现对四川天全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改说明:
原:
3.2.5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上述要求不适用于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的)。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仅需填报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等)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并结合合同约定确定价格。 其他:(1)本次投标报价不包含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 (2)施工投标报价按招标控制价下浮计算后固定金额报价。施工签约合同价暂以中标金额计列;最终结算价以竣工结算审计金额乘以报价比例(报价比例=中标金额/控制价金额)。 (3)设计投标报价按招标控制价下浮计算后固定金额报价。设计签约合同暂以中标金额计列;最终设计费按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之和的预算评审价作为计费 额,并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80%计算设计费后,根据最高投标限价与投标报价的下浮比例下浮后作为设计费结算价。(本工程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 |
调整为:
3.2.5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上述要求不适用于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的)。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仅需填报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等)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并结合合同约定确定价格。 其他:(1)本次投标报价不包含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 (2)施工投标报价按招标控制价下浮计算后固定金额报价。施工签约合同价暂以中标金额计列;最终结算价以竣工结算审计金额乘以报价比例(报价比例=中标金额/控制价金额)。 (3)设计投标报价按招标控制价下浮计算后固定金额报价。设计签约合同暂以中标金额计列;最终设计费按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之和的预算评审价作为计费 额,并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80%计算设计费后,根据最高投标限价与投标报价的下浮比例下浮后作为设计费结算价。(本工程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1.0。)。 |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注意编制投标文件。
特此通知!
招标人: 天全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