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移动式氢氧生产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水县移动式氢氧生产利用项目己由曲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顶[2025年度]曲发改备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西藏俊瑞城燃绿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俊瑞城燃绿氢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曲水县聂当乡工业园区、茶巴拉乡色麦村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要建设I条年产2300吨氢气、18400吨氧气的水电解制氢生产线,项目计划占地面积23976m(占地36亩),主要建
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配置1000Nm3AEM碱性电解槽10台/套:其中1台在聂当乡,9台在茶巴乡。
(2)配置35MPa氢、氧储罐(单罐存储压缩气体约2000Nm3)各20台/套,二级压缩机20台/套(氢、氧各10台/套);
(3)配套纯化设备、气体检测设备、调压、减压设备等;
2.3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57673.6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1334.36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 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3个月(含勘察设计、施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2.6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需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勘察资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具有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并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并提供。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贵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根据共同投标协议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提供;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联合体一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书(如有)、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含企业邮箱信息)及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一份发送至邮箱招 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核对信息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具备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2日15:0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 工
手 机:18613369627
邮 箱:czxm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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