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平顶山发电#2煤场新增微雾 喷淋施工项目谈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对#2煤场新增微雾喷淋施工项目进行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
项目单位: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
项目地点:平顶山发电分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采购编号:SPICLY-JX-2026-059
标段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平顶山发电#2煤场新增微雾喷淋施工项目
招标范围:负责平顶山发电分公司#2煤场新增微雾喷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结合#2煤场现场实际工况及场地布局,沿煤场顶部马道铺设微雾喷淋主管道,共计2道,单道长度约160米,包含管道切割、敷设、固定、对接、密封等施工;按照2米间距合理规划、精准布设并安装微雾喷淋喷头,优化喷头安装角度与位置,确保喷淋均匀、覆盖全面,满足棚内局部区域抑尘覆盖要求。施工所需材料、工器具及机械设备等全部由承包人负责负责提供。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垃圾外运处理,不得影响发包人周边环境及造成环保影响。
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 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应答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或电子税务局年度财务报表);
- 应答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 应答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 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二级单位名称)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应答人近24个月内(含,自首次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内(含,自首次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4、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投河南公司承包商“黑名单”库。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特别说明
- 采购人对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行贿涉案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制度,涉案单位及行贿人(包括其实际控制企业)永久禁入,其投标资格按不合格认定。
- 如潜在应答人就本项目设置的资质资格要求有合理质疑,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
四、发售采购文件事宜
1.采购文件发售
4.1 发售截止时间:2026-09-22 09:00(北京时间)。附件下载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平顶山发电#2煤场新增微雾喷淋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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